欧盟规定的CE认证体系对CPD建筑产品的审核要求
2012-01-17 08:55:59 作者:CE认证 来源:
欧盟规定的CE认证体系对CPD建筑产品的审核要求,产品必需合用于符合其预定用途的建筑工程(整个工程和工程的各独立部门),同时要考虑到经济性,就此而论,工程必需在遵守包含以下基本要求的法规前提下知足这些要求。CE认证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这些要求必需在经济公道的使用寿命内得到知足。本要求通常涉及可预期的步履。
1 机械CE认证阻力及不乱性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需使其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可能承受的载荷不会导致下列事故的发生:
——工程整体或部门倒塌;
——变形严峻到不答应的程度;
——承载结构严峻变形,引起工程其他部门或装置或安装的设备遭到损坏;
——事故造成的损坏与初衷不相当。
2 CE认证防火安全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需在突发火灾时:
——使结构承载能力维持一段特定的时间;
——使工程范围内火、烟的产生与蔓延受到限制;
——使火势向邻近建筑工程的蔓延受到限制;
——使职员能逃离该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得到营救;
——使救援职员的安全得到考虑。
3 卫生、健康与环境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需保证其分歧错误工程范围内的职员或邻里的卫生和健康构成威胁,尤其不能发生下列情况:
——开释有毒气体;
——空气中泛起有害微粒或气体;
——开释有害辐射;
——对泥土或水造成污染和毒化;
——对废水、烟、废料或废液清除不当;
——工程各部门或其内表面泛起湿润。
4 使用安全
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不得造成操纵或使用过程中泛起诸如滑移、跌落、碰撞、烧伤、触电、爆炸受伤等不能接受的事故危险。
5 噪音防护
CE认证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需使工程范围内的职员及四周居民能觉察出来的噪音控制在低水平,使他们的健康不受威胁并能让他们在令人满足的环境中睡眠、休息及工作。
6 节能及保温
CE认证根据当地天气前提及职员情况,建筑工程及其供暖、制冷、透风装置必需在设计和施工上保证使用尽可能少的所需能量。








